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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菠菜担保网教学评优及奖励实施办法

十大菠菜担保网教学评优及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鼓励和表彰在公司产品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教师,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教师在公司产品中的主导作用,推进公司产品改革,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评优办法

第二条 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奖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学院。

(二)评选办法

集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5个。

第三条  优秀教学系(部、室)奖

(一)参评对象

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学系(部)。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教学系(部、室)向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择优向教务处推荐。

3.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10个。

第四条  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

(一)参评对象

各教学院、独立设置的本科实践教学单位或实验中心。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各教学院、独立设置的本科实践教学单位或实验中心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教务处推荐。

2.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8个。

第五条  教学名师奖

(一)参评对象

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在我司任教5年以上,具有教授职称的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个人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师申报材料,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人。

3.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

第六条  教学奉献奖

(一)参评对象

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普通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岗专任教师,在我司任教15年以上。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个人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师申报材料,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人。

3.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

第七条  优秀教务工作者

(一)参评对象

在职在岗的教学管理工作者,包括教务处工作人员、教育研究与评估处工作人员、分管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副经理、教学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务秘书和教务员。在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个人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各单位进行初选,并向教务处推荐1名候选人。

3.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每四年评选一次,每次评10人。

第八条  优秀青年教师奖

(一)参评对象

在参评年度独立担任教学任务(包括实习、设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个人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师申报材料,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按学校下发指标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人。

3.教务处对学院推荐人选,结合校督导团对任课教师的测评和日常教学管理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4.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20人。

第九条  青年教师教学能手

(一)参评对象

不满40周岁,连续从事全日制本科一线教学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教案评比和讲课比赛,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人。

2.学校组织决赛,成立专家组评审,由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10人。

第十条  教学优良榜

(一)参评对象

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为人师表,在参评年度独立担任各类教学任务(包括实习、设计)的教师。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每年评选一次,以员工对任课教师测评为主要依据。

2.学院根据测评统计结果,按专任教师比例8%向教务处推荐人选。

3.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根据校督导团对任课教师的测评和日常教学管理检查考核结果综合评定,由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第十一条  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奖

(一)参评对象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与实践教学管理相关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超过五年,且在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等次的实践教学管理干部(分管实践教学的单位领导、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专职实验技术人员。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个人填写申请表,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个人申报材料,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人,每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推荐实践教学管理干部1人、专职实验技术人员1人。

3.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10人(一般管理干部3人、专职实验技术人员7人)。

第十二条  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

(一)参评对象

在实验(实训)一线教学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能够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课堂教学效果好(实验教学员工测评良好及以上等次),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教师。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个人填写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提出申请。

2.教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个人申报材料,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人,每个教学院向教务处推荐1人。

3.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10人。

第十三条 优秀教案和优秀多媒体课件奖

(一)评选对象

近两年编撰的本科教学课程的教案和制作的多媒体课件。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各学院进行初选,并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优秀教案或优秀多媒体课件,不多于3项。

2.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30项。

第三章  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公司产品奖

(一)十大菠菜担保网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奖,每个单位奖1万元。

(二)十大菠菜担保网优秀教学系(部)奖,每个单位奖0.5万元。

(三)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奖,每个单位奖0.5万元。

(四)十大菠菜担保网优秀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奖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五)十大菠菜担保网教学名师奖,每人奖0.5万元。

(六)十大菠菜担保网教学奉献奖,每人奖0.3万元。

(七)十大菠菜担保网优秀教务工作者,每人奖0.2万元。

(八)十大菠菜担保网优秀青年教师奖,每人奖0.2万元。

(九)十大菠菜担保网青年教师教学能手,每人奖0.2万元。

(十)十大菠菜担保网教学优良榜,每人奖0.1万元。

(十一)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奖,每人奖0.2万元。

(十二)优秀实验(实训)教师奖,每人奖0.2万元。

(十三)十大菠菜担保网优秀教案和优秀多媒体课件奖,每项奖0.1万元。

第十五条  学科竞赛奖

(一)竞赛指导奖

竞赛指导奖是指教师指导员工在由政府组织的、经学校同意推荐参加的竞赛中获奖而获得的奖励。

1.分类

竞赛指导奖项目分为团体奖项目、集体奖项目、个人奖项目。

竞赛项目类型分为多专业学科竞赛、单专业学科竞赛、指定专业测试性单专业学科竞赛三种。

2.奖励规则

1)团体奖项目是指设立团体奖(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的获奖项目;集体奖项目是指参赛人数在三人以上(含三人)的获奖项目;个人奖项目是指参赛人数在三人以下的获奖项目。

2)未经省级选拔而直接参加国家级竞赛的获奖项目按省级项目核发。

3)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奖励金额发放,不重复计奖。

4)金、银、铜奖分别参照同级别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

5)多专业学科竞赛、单专业学科竞赛、指定专业测试性单专业学科竞赛奖金以“3、奖励金额”中所列相应内容为标准,分别按系数1.00.70.5核发。

6)优秀组织奖奖金分配由牵头单位负责,根据竞赛项目组织工作的贡献大小合理确定。

3.奖励金额

1)指导员工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得团体奖的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奖2.5万元、2万元、1.5万元、1万元;集体奖项目获得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7万元、1.3万元、1.0万元、0.7万元;个人奖项目获得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0.35万元、0.3万元、0.2万元、0.1万元;优秀组织奖则奖0.5万元。

2)指导员工参加省部级竞赛获得团体奖的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奖1.3万元、1万元、0.7万元、0.5万元;集体奖项目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0.9万元、0.7万元、0.5万元、0.3万元;个人奖项目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0.25万元、0.2万元、0.12万元、0.06万元;优秀组织奖则奖0.3万元。

(二)教师参与竞赛奖

教师参与竞赛奖是指我司在职教师在参与由政府组织的、且经学校同意推荐的竞赛中获得的奖励。

1.奖励规则

1)教师参与竞赛奖不分团体奖项目、集体奖项目,只按奖项发放。

2)教师仅以论文形式获奖的教学竞赛项目列入学校论文奖励核发(由科技处、社科处受理)。

3)未经省级选拔而直接参加国家级竞赛的获奖项目按省级项目核发。

4)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奖励金额发放,不重复计奖。

5)金、银、铜奖分别参照同级别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

2.奖励金额

1)获国家级竞赛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1.3万元、1万元、0.6万元、0.4万元。

2)获省部级竞赛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0.7万元、0.5万元、0.3万元、0.1万元。

第十六条  配套奖

(一)国家、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1.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一、二等奖的项目,分别奖25万元、15万元、8万元。

2.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奖3万元、2万元、1万元。

(二)国家、省部级优秀教材奖

1.国家级优秀教材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万元、1.8万元、1.6万元。

2.省(部)级优秀教材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万元、0.8万元、0.6万元。

(三)国家、省级优秀多媒体课件奖

1.国家级多媒体课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0.4万元、0.3万元、0.2万元。

2.省级多媒体课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四)国家级教学名师配套奖5万元,省级教学名师配套奖2万元。

(五)国家级教学奉献奖配套奖1.5万元,省级教学奉献奖配套奖0.5万元。

(六)国家级教学能手配套奖0.5万元,省级教学能手配套奖0.2万元。

(七)省级优秀教学系(部、室)配套奖0.5万元。

(八)省级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配套奖0.5万元。

(九)省级优秀教务工作者配套奖0.2万元。

(十)省级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配套奖0.2万元。

(十一)省级优秀实验(实训)教师配套奖0.2万元。

(十二)省级十佳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配套奖0.2万元。

(十三)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奖励金额发放,不重复计奖。

第四章    

第十七条  各奖项的评选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教学评优和奖励办法有关内容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